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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公視台語台主持人性騷判賠 爆領高薪拒付賠償金 當事人1舉動回應

〔記者易慧慈/台北報導〕已婚前主播吳國禎,現為公視台語台音樂節目主持人,2020年於擔任主播期間被1名菜鳥女同事申訴性騷擾,女同事對他提告,2022年2月士林地院判吳須賠1萬6千元,事後發視台語台已與吳國禎解約,他仍擔任台語台音樂節目《心所愛的歌》主持人。現本報收到內部員工爆料,吳國禎到現在遲不付1萬6千元,理由竟是不知如何給受害女同事。

右為吳國禎。(資料照)

遭騷擾的女員工指控2020年6月在走廊遇見吳國禎,吳靠近她以台語問「我如果對妳腳來手來,妳會不會不喜歡?」,還將她帶進茶水間小房間,稱「選男友要選像我這種已婚的比較好」、「整個台內沒有人比我更適合當妳男朋友」等,並伸出鹹豬手碰女員工的背。當時該名女員工向電視台申覆,當時性平會判性騷成立,吳國禎向電視台申覆,處理委員會決議「申覆不成立」。她也對吳提告求償,法官認為帶進茶水間經過構成性騷擾,判吳國禎須賠精神撫慰金1萬6千元,全案可上訴。

事發後公視台語台已與吳國禎解約,不過他仍擔任台語台音樂節目《心所愛的歌》主持人。但員工們私下不滿,爆料他依舊爽領高薪,一年多來卻連1萬6千元賠償金都不付,也有員工們幫遭性騷女同事問他為何不付錢,吳國禎理由是怕受害者不想見到他,所以不知道如何把錢給對方,員工們認為理由超瞎。

吳國禎透過公視台語台回應,基於尊重司法,他選擇不再上訴,願意支付賠償金,但也沒有意願再接近女方,討論如何支付。近期一位女方代理人出現已和他接觸,商討如何支代,他今天就會去匯款。

有關公視台語台前新聞主播吳國禎遭女同事申訴性騷擾所引發的紛爭一事,公視台語台今(17)日回應指出,當初接獲新聞部女同事申訴,台語台極為重視,內部立即啟動性平程序,依規定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調查審議。在委員會決議申訴成立、被申訴人提出申覆不成立後,台語台立即做了行政懲處,解除吳國禎的主播約,結束吳國禎在台語台新聞部的一切工作,以避免他與當事人有接觸的機會。

至於吳國禎2022年2月遭士林地院判須賠償當事人1萬6千元一事,據台語台了解,女方當事人已委託第三者提供匯款帳號,吳國禎也在17日下午連同利息匯出所有須支付的款項。

在性騷擾事件發生後,台語台第一時間已對吳國禎做出最嚴厲的行政懲處,將其從主播職位上解職。由於吳國禎目前擔任音樂版權協會的董事職位,對台語歌曲的音樂脈絡有其專業及人脈,再加上台語台《心所愛的歌》節目是在介紹資深台語詞曲創作者,吳國禎擔任外聘主持人的角色有其重要的地位,同時也基於一事不二罰的原則,在讓他與當事人隔離的情況下,才借重他的專長擔任特定節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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