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劇女星力挺教會!4點反擊王瑞玲喊話:真的不能怪別人
李又汝力挺教會。(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記者蕭方綺/台北報導〕本土劇女星李又汝為「藝起發光」教友,小甜甜日前發出千字長文後,貼出家暴保護令表示受肢體暴力,李又汝發文挺白家綺,提到「公親變事主的人,真是倒楣」後,引發爭議刪文;而資深媒體人王瑞玲指出去年自己捐獻教會高達6位數,抵稅時卻發現金額不對,質疑協會並未如實報稅,李又汝昨深夜又PO捐款抵稅相關資訊,並寫下「沒抵到稅,真的不能怪別人」,疑暗指王瑞玲沒搞清楚相關規定。
李又汝昨在ig分享「抵稅捐款」與「執行業務所得」4大基本常識,第一就是「收到捐贈收據要自行申報抵稅」,未申報列舉扣除額就無法抵扣;第二是110年的收據要到111年才可以報稅;第三,捐贈收據中雖會列出各種費用,但要框框內有打勾的項目才是實際收取、開立的款項;第四,「執行業務所得」是由雇主付給業務承攬者,所以雇主負責申報,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
李又汝疑暗指王瑞玲沒搞清楚相關規定。(翻攝自IG)
解釋完以上4點,李又汝也呼籲大家互相提醒:「自己的權利要自己掌握爭取,否則沒抵到稅,真的不能怪別人。有拿到收入,就該有納稅義務,一起當個正常繳稅的好國民。」她雖未點名,但提出的4項內容均對應王瑞玲質疑藝起發光的問題,像是代協會澄清、指出問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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