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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大戰再添一齣 雞排妹為了「法院認證的小三」再告陳沂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藝人「雞排妹」鄭采勻(原名鄭家純)去年5月在臉書發文,以個別的彩色數字逐步公布「宿敵」陳沂的電話號碼,陳沂告她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台北地院上午再次開庭,雞排妹在庭訊後說,陳沂去年底在臉書說她是「法院認證的小三」,雞排妹昨已委請律師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加重誹謗告訴。

雞排妹(中)今到台北地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雞排妹去年被鏡週刊拍到和保時捷男開房間,在外還有掐屁股舉動,週刊質疑她是小三,雞排妹控告週刊求償60萬元,去年底法院判鄭敗訴後,雞排妹在臉書發2000千字文自清並感嘆「沒人權」。

雞排妹(左)今到台北地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陳沂隨後發文嗆「黑菊姊鄭家純在去年疫情最嚴峻的期間,跑去跟一個保時捷男開房間,還在停車場掐人家屁股被鏡週刊記者拍到。黑菊姊認為內容不實,害她被網友誤認為小三,向鏡週刊提告求償60萬元。今台北地院判決黑菊姊敗訴!恭喜黑菊姊,法院認證的小三」。

雞排妹今到台北地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雞排妹今天開庭後主動受訪指出,陳沂多次不實發言,對她名譽造成傷害,她的委任律師陳克譽指出,週刊案判決當天只有主文,判決理由尚未公布,陳沂沒有依據就公開說鄭是「法院認證的小三」,所言不實且未經合理查證,侵害鄭的名譽,因此已於昨日向北檢遞狀控告陳沂加重誹謗。

雞排妹今到台北地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而被外界封為「雞排妹御用律師」的律師王啓任,去年1月涉與賣淫集團合作設局仙人跳逼迫和解,詐取和解金1137萬元與律師費117萬元,去年8月被高雄地檢署起訴;對此,雞排妹今在法庭外也喊冤說,和她有業務往來的律師事務所就有5家,她並沒有專用的指定律師,她只是王律師的其中一名客戶而已,王的客戶可能有幾百位,「怎麼會律師出事,卻算在客戶頭上?這對我很不公平」。

雞排妹今到台北地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至於今日開庭的個資法一案,庭訊時雞排妹向法官聲請傳喚2名網友做證,以證明她有公布陳沂的門號前4碼,後6碼是其他網友留言公布的;檢察官認為個資法是「危險犯」,每個網友對於雞排妹以數字公開他人手機門號的理解不同,不須傳特定網友來證明,沒必要傳這2名證人。

陳沂。(翻攝自臉書)

陳沂的委任律師隨即表示,違反個資法只要「足生損害」即構成,雞排妹已自承貼文的事實,卻又要傳喚網友做證,顯是在耗費司法資源,建議法官以此做為加重其刑的考量;鄭的律師陳克譽回稱,傳喚證人是被告的權益,怎能以此來當做量刑的依據。法官定2月21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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