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放話來台開戰!移民署列「7點」入境規定
汪小菲揚言明天要飛來台灣。(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今(21)傳出汪小菲與大S離婚後未如期支付生活費,大S強制執行汪小菲財產。汪小菲面對指控火大開罵,揚言明天要直接飛來台灣。不過,目前尚未全面開放中客來台,汪小菲是否能順利入境,移民署也給了解答。
台灣自10月13日起開放入出境團體旅遊,廢除禁團令,但中港澳團客仍不能來台,國人也不可組團前往對岸旅遊。內政部移民署指出,中國人士來台得分為「持有效居留證者」、「持有效入出境許可證者」。因此曾為台灣女婿的汪小菲若持有效居留證,不分事由均可入國;若是持有效入出境許可證者,則可以探親等事由等申請來台。
內政部移民署入境規定。(翻攝自內政部移民署)
內政部移民署官網指出,11月7日起,大陸來台人士若持有效居留證者,不分事由均可入境;若持有效入出境許可證者,須符合以下七點資格才能來台:
1、國人及持居留證者之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短期探親及奔喪(含運回遺骸骨灰)。
3、司法人道探視、探視重病(傷)親屬、領取公法給付、辦理遺產繼承。
4、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
5、航空、航運公司駐人員;航空器、船舶之機組員、船員、技術人員。
6、大專校院之學位生及研修生。
7、國際醫療(含陪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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