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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傑立孫德榮槓華納 求償1億元結果出爐

喬傑立公司創辦人孫德榮(右)認為華納國際音樂公司代理喬傑立旗下藝人逾300首歌曲,卻未經同意對外授權,求償1億元。(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喬傑立經紀事業公司創辦人孫德榮認為華納國際音樂公司代理喬傑立旗下藝人逾300首歌曲,卻未經同意把歌曲授權給中國、香港、新加坡等地,求償1億元。台北地院審結,今判喬傑立敗訴;可上訴。

喬傑立2018年結束與台灣華納13年的合約,取回逾300首錄音著作權後,卻發現香港華納持續販售錄音版權,經孫德榮前往中國砸下200萬元人民幣向20多個音樂平台提告,取得部分勝訴後,回頭找台灣華納求償1億元。

孫德榮說,喬傑立簽約對象是台灣華納,然而,台灣華納並未表明是「整包授權」或「單獨授權」,也沒說清楚如何與海外公司簽約授權,「台灣華納究竟轉授了幾手,最後我們這些詞曲創作人根本所剩無幾」。

孫德榮表示,喬傑立所有歌曲即便目前屬於「舊歌」,每年都還有350萬元收益,當紅時收益應該更多,「甚至翻倍」,台灣華納13年卻只給1000萬元預授金,他無法接受;孫認為,向台灣華納求償1億元是「小蝦米鬥大鯨魚」,但他要的是公平正義。

台灣華納透過律師否認任何詐欺行為,並指本案已進入司法審理程序,希望孫德榮不要再對外放話,全案由法院公正審理,還給司法純淨審理空間。孫對此不以為意,直呼「好笑」,反問「這不是言論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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