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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艷秋當庭罵哥哥「貪婪」遭求償30萬 最終結果出爐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資深媒體人李艷秋被二哥李金水指控,在家族遺產分割案開庭時當眾罵他「貪婪」,提告求償30萬元,台北簡易庭認為,遺產分割案採不公開審理,難認李艷秋主觀上想散布言論,即便後來媒體報導此事,也沒有證據證明是李艷秋指使,判李艷秋免賠,案經李金水上訴,台北地院今仍判李艷秋免賠,全案確定。

李艷秋(圖)被二哥李金水指控,當庭罵他「貪婪」已損害名譽,求償30萬元,法院判李艷秋免賠確定。(資料照,記者潘少棠攝)

李金水主張,前年2月14日上午10時許,北院家事法庭審理分割遺產案時,李艷秋當庭罵他「貪婪」,導致在場承法官、書記官、家事調查官等,對他產生負面評價,後經媒體報導李艷秋獲不起訴的新聞,更讓他的名譽受到損害,故對李艷秋求償30萬元。

李艷秋解釋,分割遺產案依法採不公開審理,因此除了庭內的人外,不會有人聽到,且在場法官、書記官均具有專業判斷能力,不會對李金水產生負面評價,另李金水對她提告妨害名譽,經檢方偵查後處分不起訴,媒體是根據檢方公告才進行報導,並非由她指示,因此拒絕賠償。

簡易庭認為,遺產分割案採不公開審理,難認李艷秋主觀上想散布李金水「貪婪」的言論,加上沒有證據證明李艷秋找媒體報導獲不起訴一事,判李艷秋免賠,案經李金水上訴,北院今仍判李艷秋免賠,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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