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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台播盧秀燕客串「女兵日記」畫面挨罰20萬 提告逆轉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聯利媒體公司旗下TVBS歡樂台2019年播出「女兵日記女兵報到」,出現男女主角赴台中花博拍攝婚紗照「巧遇」台中市長盧秀燕畫面,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為置入性行銷,開罰20萬元,聯利不服提告,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原判聯利敗訴,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盧秀燕與節目並無對價關係,並非置入性行銷,逆轉撤銷NCC裁罰確定。

聯利旗下TVBS歡樂台播出「女兵日記女兵報到」時,出現台中市長盧秀燕赴花博畫面,遭NCC認定為置入性行銷,開罰20萬元,聯利不服提告,獲北高行撤銷裁罰確定。(資料照,NCC提供)

TVBS歡樂台2019年3月8日播出「女兵日記女兵報到」,劇情安排男女主角專程赴花博覽各展區拍攝婚紗照巧遇盧秀燕,遭NCC認定是置入性行銷,且未依規定於節目播送前、後揭露置入者名稱或商標,依「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置入贊助管理辦法)」規定,對聯利裁罰20萬元。

聯利不服提告。北院根據市政函覆內容,認定市府考量盧秀燕若以市長身分配合演出,有助於提升花博話題性,同意參與演出,可見盧秀燕並非巧遇男女主角,且市府事先廣為宣傳盧秀燕將客串偶像劇,聯利卻未依置入贊助管理辦法在節目播送前、後明顯揭露置入者的名稱或商標,才遭NCC依法裁罰,判聯利敗訴。

經聯利上訴,北高行認為,依卷內事證無從認定聯利與盧秀燕間具對價關係,並非置入性行銷,且NCC並未詳述或探討聯利與盧秀燕間具有償或對價關係;再者,NCC在2019年11月1日召開由學者、專家、實務工作者所組成的諮詢會議時,也未探討關於有償或對價關係,因此,裁罰有所違誤,逆轉撤銷NCC裁罰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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