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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遭經紀人控盜刷40萬 林智宏駁:雙方合意

〔記者吳柏軒、邱奕欽/台北報導〕經紀人陳孝志上媒體投訴,遭商人林智宏詐財辦信用貸款與信用卡,還被盜刷40萬多元,林智宏今(3日)澄清,事件從頭到尾都是陳主動找上門,雙方合意辦理各項業務,信用卡刷卡也是陳知情並傳送驗證碼,否認盜刷指控,雙方糾紛將依法處理。

經紀人陳孝志與商人林智宏有債務糾紛,林反駁盜刷信用卡指控,自己還個人名義借款5萬元,在Line紀錄中要陳留下預支說明為證,強調雙方糾紛未來將依法處理。(圖由林智宏提供)

陳孝志日前上媒體投訴,控遭林智宏詐財,因林可幫代辦公司貸款,但林說須辦信用卡「養信用」,遊說下答應辦卡,收到核卡通知交其保管,今年5月後林背著自己刷了40萬多元,詢問林辯稱是內部作業,直到銀行催繳通知才發現上當。

面對陳孝志指控,從事商品、禮贈品買賣的林智宏接受本報獨家專訪,他表示,事件最初都是陳孝志主動,雙方是聚會經友人介紹而認識,後陳孝志期望開設公司辦理青年創業貸款,主動到自己的辦公室請求協助,雙方合意下開始辦理。

林智宏說,很多事情必須雙方合意才能辦理,如新設公司登記,並也有介紹銀行貸款,最後協助陳把公司設址在自己名下地址,談妥每年6萬元設址登記費,並幫陳辦理信用貸款30萬元與信用卡借款55萬元,但上述85萬元代辦需抽傭2成服務費,還有個人名義借款5萬元等。

經紀人陳孝志(圖中line帳號名稱為艾迪)控訴,遭商人林智宏詐騙盜刷信用卡,林智宏提出陳親自傳送信用卡驗證碼,澄清刷卡行為是雙方合意,並無盜刷。(圖由林智宏提供)

林智宏表示,協助陳孝志去年11月設立的「綜藝科技有限公司」至今仍登記在案,而計算陳積欠服務費17萬元,設址登記費已第2年欠12萬元,借款5萬元,共欠34萬元,但直到今年7、8月事情辦妥該結算時,陳開始不認帳,雙方產生糾紛。

至於遭控信用卡盜刷部分,林智宏解釋,一開始陳孝志無法支付最初約定費用,再加上其新創公司也須實際買賣貨物才會有營業額,雙方談妥讓陳用信用卡添購3C產品再賣掉折抵,自己因協辦信用卡,在陳的同意下,5月雙方進行網路刷卡,陳用手機傳送驗證碼,過程中陳完全知情,自己並無任何盜刷行為。

林智宏強調,陳孝志從公司設址、信用貸款到信用卡辦理等皆成功,其帳戶多出85萬元,皆是事實,自己有提供服務,刷卡交易也都雙方合意,自己卻被誣告成盜刷,不能接受,未來跟陳之間的相關問題,都會依法處理。

針對上述內容,陳孝志表示並非自己主動找上門,也不是雙方合意,之前也不是曉得自己的信用卡被盜刷,一個月前已赴信義分局報案,但因林智宏住在大同區,因此案件後來轉到大同分局。此外,陳孝志表示當初是朱長生主動找他,且朱今凌晨一點半以未顯示來電致電給他,對方說已跟記者爆料,「他那兒有錢什麼都能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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