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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樂妍抄襲遭判刑6個月 藍又時驚吐纏訟12年血淚

〔記者陽昕翰/台北報導〕歌手藍又時不滿在高中時期創作的歌曲《睡美人》與王樂妍的《到底愛怎麼了》相似度極高,提告歌曲抄襲侵權,經過長達12年的官司纏訟,王樂妍敗訴遭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對此,藍又時稍早在臉書回應,「我想起當時開庭我有向法官求情給予對方緩刑,但裁定為什麼沒有緩刑?最後我恍然大悟『她已經得了12年的抄襲自由了。』」

藍又時在臉書還原始末,透露曾教王樂妍彈唱《睡美人》,並說這首歌也是當時華岡藝校同班的同學,全部都會唱的歌,「當下卻因為工作忙碌,最後才接到同學訊息問我為什麼把歌讓給了王心如(王樂妍原名)還讓她掛名?」讓她備受打擊,當下去問王樂妍,對方卻沒有回應,也找了律師寄了存證信函。

王樂妍。(資料照,超級紅娛樂提供)

藍又時也表示,曾與王樂妍上同一個節目,當時王樂妍卻什麼都沒有說,還在她面前唱《到底愛怎麼了》,讓她相當崩潰,「我當時胃部翻騰,什麼想法都沒有,只想吐。」

藍又時回去後終於下定決心提告,之後兩人終於談到此事,「我問她:『妳為什麼不告訴我,妳若跟我說,我會無條件給妳,那本來就是我小時候的歌了,現在也不會拿出來用了,送妳都可以!但妳為什麼要用偷的?』她說:『妳已經提告了!』我整個人傻了,彷彿朋友說的,我真的是腦子壞不是故意的。」讓她徹底心死。

藍又時在臉書發文,感謝司法遲來的正義。(翻攝自臉書)

這起官司經過長達12年的纏訟,如今二審判決出爐,王樂妍敗訴遭判刑,藍又時表示:「謝謝司法遲來的正義,但終究是來了。不要抄襲,那是他人的滴滴血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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