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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直播嗆吳宗憲「呷洨」 館長要賠80萬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館長」陳之漢前年8月開直播公開嗆罵藝人吳宗憲「呷洨(吃精)」,刑事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8日,緩刑2年,並要支付公庫10萬元,另也不得對吳宗憲作出公然侮辱及誹謗行為,全案定讞。民事部分,館長遭吳宗憲求償200萬元並公開道歉,台北地院民事庭痛批館長在刑庭認罪只是為了求得緩刑,下午5時判館長須賠償80萬元,另要連續公開道歉3日,以回復吳宗憲名譽;可上訴。

判決理由提到,法官認為館長指吳宗憲「幹X娘」、「機掰」、「呷洨」、「你連屁都不如,你什麼洨」等語,均屬侵害名譽,須賠償精神慰撫金。

法官審酌吳宗憲在兩岸三地頗富盛名,並曾多次獲金鐘獎最佳節目住持人獎項及提名,目前也被譽為「綜藝天王」、「本土天王」,館長卻僅因吳宗憲言論,自認遭影射、輕蔑,就在逾百萬人的YouTube頻道以穢語攻擊吳宗憲,而影片觀看次數也已達9.3萬餘次;另館長還在民庭改口否認攻擊吳宗憲,可見館長在刑庭願意道歉並向公庫支付金錢,只為求得緩刑,故判賠80萬元,並須在YouTube頻道「館長成吉思漢」、臉書專頁「飆捍」以置頂方式,連續公開道歉3日。

館長(左)開直播嗆罵吳宗憲「呷洨(吃精)」等語,遭吳宗憲提起刑、民事告訴。(資料照,本報合成)

這起健身網紅與本土主持天王的糾紛,發生在前年8月。吳宗憲先是發表「某些網紅是屁孩」言論;館長不服,開直播反嗆吳宗憲「本土天王,幹X娘」、「幹X娘勒你前輩」、「你呷洨也沒有人要看你知道嗎」、「你連屁都不如嘛,你什麼洨」等語。

民事庭今年2月22日開庭時,吳宗憲透過律師強調,館長仍以「吳宗憲先罵人」為由自辯,且館長在刑事判決後依舊趁直播時嘲諷吳宗憲,絲毫沒有意識到自身影響力,以及對吳宗憲名譽上侵害,因此,除了先前附帶民事求償的100萬元,當庭再就「地下藝人總統」等不雅字眼,追加求償100萬元,共200萬元。

吳宗憲的律師並主張,館長侵害吳宗憲名譽的影片至今仍在網路上流傳,媒體也持續關注此案,認為館長有必要在YouTube頻道「館長成吉思漢」、臉書專頁「飆捍」公開道歉。

館長委任律師否認這些話是故意侵害吳宗憲的名譽,且吳宗憲身為藝人,應具有接受公評的包容態度,而「呷洨」等不雅字眼是館長的口頭禪,同時是館長具有知名度的原因,並非針對吳宗憲,又經媒體報導此案,已具更正效果,因此是否需要公開道歉,請法官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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