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愛離婚江宏傑「財產細節曝光」 將瓜分120坪豪宅
〔記者吳志偉/台北報導〕江宏傑、福原愛曾是台日桌球界金童玉女,8日兩人共同宣布正式離婚,未來將共同監護一雙兒女,關於贍養費和財產分配等細節,華研則未多做說明,僅表示小孩會留在台灣生活。不過他們結婚近5年來,合體至少淘金2.6億元的廣告代言費,加上位於高雄的120坪豪宅,財產細節也隨之曝光。
江宏傑(左)與福原愛已正式離婚。(資料照)
日媒《日刊現代》4月曾報導,由於福原愛先前被拍到與同樣已婚的「橫濱大谷翔平」過夜,雙劈不倫戀重創形象,因此整個官司形勢對福原愛不利,可能最終法官判下來會要她支付兒女的扶養費,據傳高達2億日元(近5200萬新台幣)。然而福原愛和江宏傑在高雄共同持有120坪、要價3900萬的豪宅,曾經是一家四口的溫馨愛巢,如今2人離婚,也將進行分產。
此外,3歲就在日本體壇出道的福原愛,婚前收入比江宏傑高出37倍,加上雙方名氣有落差,被媒體形容是「格差婚」。《FLASH》曾公開退休運動員廣告價碼,估計福原愛的年收入高達3775萬台幣,反觀江宏傑則是100多萬元,若是夫妻合體就有5、600萬元,結婚4年多下來,約可賺進2.6億元。
不過也因為是跨國婚姻,財產分配程序較為複雜,有律師曾表示,一般而言這樣一來一往至少要耗時1年,但雙方只花2個多月就搞定,速度之快到令許多人詫異,顯見彼此並未刁難,早就決定要將這段婚姻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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