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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防疫升級受損團隊 文化部期限定專案最高補助250萬
文化部推出期間限定藝文事業營運補助方案。(文化部提供)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文化部今(14)日公布新的藝文補助方案,補助因疫情突然升溫而受衝擊的藝文活動,包含國內表演藝術展演、流行音樂演出及電影國片商業映演等,因應防疫升級而取消、延期或縮減席次,在營運支出與票房方面損失。收件期間自110年5月17日起至110年6月17日止,此次專案補助額度以新臺幣250萬元為上限。
文化部表示,此次特別專案是為在行政院紓困3.0於立院通過前,能及時幫助因突受防疫措施臨時取消或延期的展、演、映活動,導致發生營運困難的團隊或業者,因此,申請條件為110年5月11日起至6月8日舉辦的國內表演藝術團隊展演活動、我國表演人演出之流行音樂公開售票演唱會及電影國片商業映演等,符合條件且為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非法人團體或是負責人具我國國籍的商號,都可以提出申請。
申請可採線上、郵寄或親送等3種方式。(記者凌美雪攝)
專案補助額度以新臺幣250萬元為上限(申請者遇有重大特殊或緊急情況,經審查小組及文化部審認者,不在此限)。表演藝術展演類的補助項目包含已支出之演出製作費、行銷文宣費、場地及設備租借費、排練費、團隊支付售票系統之退換票手續費、因配合防疫縮減席次之票房損失等。
流行音樂演出類,包含已支出之場地或設備租金、製作費、宣傳、支付售票系統之退換票手續費、因配合防疫縮減席次之票房損失等。電影國片商業映演類,補助項目則包含已上映國片配合防疫而縮減席次的票房損失,或已定檔受防疫影響取消或延期的國片行銷費用等。
文化部強調,行政院已於昨(13)日行政院院會通過紓困特別條例適用時間將再延長一年、特別預算經費上限修正為6,300億元,並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文化部後續亦將配合行政院作業,積極爭取紓困特別預算3.0,期盼全面性協助藝文產業度過疫情難關。
申請可採線上、郵寄或親送等3種方式。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損失之事業補助申請須知: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0_127521.html
線上申辦(5月17日12時開放):https://grants.moc.gov.tw/Web/WaitOpen/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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