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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徒對壘4小時 青峰批林暐哲:奪取他人創作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金曲歌王吳青峰遭恩師製作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院上午再度開庭,並以證人身分傳喚林作證,只見2人僅相隔4公尺,卻連眼神都沒有交會,全程保持靜默的青峰庭末批評林「奪取他人創作」,青峰母親也落淚痛批「搶我兒子的創作」。全案歷經4小時審理並辯論終結,定6月15日宣判。

下午庭訊結束後,吳青峰在多位法警陪同下離開法院。(記者叢昌瑾攝)

青峰今(11)維持歷次開庭無罪答辯。

林指出,雙方2018年尚有經紀、歌手、詞曲授權等3份合約存在,同年10月29日收到青峰寄發的存證信函後,自己因為曾與律師黃秀蘭合作,認為黃的法律專業以及對智財理解非常透徹,正式委任黃處理存證信函,並於隔日開會後2小時,寄送經紀、唱片在內的6份合約給黃,但不包括詞曲合約。

林說,他另將青峰臉書內容截圖後傳給黃,因為青峰寫了一篇很長的故事,他覺得青峰疑似有意離開公司,所以請黃幫忙解讀,一旦未來要談判也有蛛絲馬跡,直到青峰寄來騰訊合約,他才知道青峰開了「哈里坤的狂歡」;林也說,只要青峰承認想自立門戶,也願意在終止合約上註明簽約要寫50首歌、卻只寫出5首,他就會同意終止合約。

林暐哲回憶,2019年12月4日,他、黃、青峰及其律師,4人面對面交換名片後,2名律師吵了起來,他從未看過黃如此強悍,後來他單獨與青峰聊天20、30分鐘,感到非常感傷;他跟青峰說:「彼此十幾年的合作關係可以只發一封存證就一筆勾銷」,說著說著他便哭了,青峰同樣落下眼淚,他很想問青峰為何要走,但沒有開口。

林表示,詞曲合約因為轉售「環球」,加上他主要認定青峰創作超過一半都是蘇打綠的歌曲,且每首都由他製作,是他的心血,所以起初未請黃處理詞曲合約,另與環球的轉售合約也還未到期,若貿然終止,將變成他對環球違約。

林並指出,2019年4月之所以會兩度寄發存證信函,是因為青峰開始唱蘇打綠的歌曲,構成侵權行為,且他也得知黃原本擔任他名下「大房小山音樂」公司法顧,卻又同時是「哈里坤的狂歡」法顧,態度並傾向對方,因此擔心與黃討論內容是否會被轉述,故於3月間聘請新的律師,接受建議寄發存證信函。

林最後說,訴訟2年來帶給他巨大壓力,但他並不後悔,面對爭議在法庭上說清楚是一個比較理性、比較可以解決問題的方法,若要說從本案學到的教訓,便是千萬不能共用律師,因為他會擔心跟黃討論策略、所關切的利弊得失,黃是否會透露給他人,他是否會變成透明人。

全程靜默的青峰庭末指出,他跟林合作十多年來,一直是用新人條件自動續約,創作的500多件作品,都是他沒日沒夜懷著熱情或經歷的傷痛一個人寫出來,他也願意與林分享。

接著他話鋒一轉表示,是林要求他離開蘇打綠單飛被他斷然拒絕,且當他詢問為何要在合約內註明50首創作時,林回稱只是合約形式,他也就相信了;青峰強調,「提告的是林暐哲,為此飽受困擾的我,就為了奪取他人的創作」,不希望再有任何一個創作人經歷跟他相同的遭遇。

廖碧珍(中)當庭落淚,痛批林暐哲搶走兒子青峰的創作。(記者溫于德攝)

吳母廖碧珍更是哭喊表示:「2年來備受委屈,歌曲都是兒子青峰創作,林暐哲卻用搶的,如果搶的就拿的到,那何必認真工作?」青峰與母親庭後均未受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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