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賴芊予遭母家暴 慘遇恐怖情人毀容險喪命

賴芊予曾遭男友毆打、囚禁。(和展影視提供)

〔記者李紹綾/台北報導〕賴芊予至高點綜合台《震震有詞》探討「為何最愛的人傷我最深」,她透露曾遭媽媽家暴,長大後被男友暴力相對,導致毀容甚至差點喪命。

賴芊予自小被媽媽家暴,長大後渴望被愛,所以急於建立屬於自己的家庭,18歲時初戀男友曾說過如果女生願意將他的名字刺在身上,才是真的愛他,因為對方一句「如果妳去刺青,我就娶妳!」她便將男友名字刺在脖子後側,沒想到此舉讓男友嚇到直接提分手,她說:「男友搞失蹤,我去他家堵了兩小時,他回來我才知道原來他有女友還同居,我只是小三。」之後還傻傻等了對方1、2年,賴芊予事後試圖將刺青洗掉,但至今仍有痕跡。

賴芊予後來遇到某任男友,對方當時表現出跟她一樣愛護流浪動物,還陪著她一起動物救援,她說:「覺得這個人喜歡動物,不怕髒、不怕臭的應該是好人,加上會在聚餐上幫大家剝蝦、幫家人拖地換燈泡,十分貼心,就跟對方交往。」殊不知這才是惡夢的開始,交往第一個月男方就露出本性,賴芊予說:「我拿奶茶不小心滴到地板,沒想到他情緒失控還拿廚房東西亂砸,吵架時會把燈都關暗,在黑暗中他的眼神很像殺人魔。」等到情緒平復後,男友竟下跪道歉求原諒。

賴芊予渴望被愛,卻慘遇恐怖情人。(和展影視提供)

交往了一個多月,賴芊予覺得這位男友是恐怖情人,趕緊提出分手,沒想到男友抓狂還用擒拿術壓制她,抓她的頭去撞牆,「我左半臉出血、鼻子歪掉、嘴巴流血,他還用棉被悶住我,甚至囚禁我。」萬念俱灰的賴芊予處於崩潰邊緣,在棉被下藏了一把刀想要同歸於盡,甚至透過電腦通訊軟體跟朋友交代存摺、印章、遺書,朋友深覺不對勁,趕緊聯繫賴芊予家人才得以脫困。

律師蔡政峯表示,暴力男友的種種惡行已觸犯多項刑責,包括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強制罪、殺人未遂等。臨床心理師洪培芸提醒許多女生,覺得愛狗、曬娃的對象就是好人有愛心,這其實是過度推論,而賴芊予男友的行為有反社會傾向,是病態式的自我中心。

經歷過恐怖情人的遭遇,賴芊予心中陰影久久不散,雖然也後來也再交往過一任男友,但心理陰影讓她害怕異性,只要對方說話大聲就會害怕、想要斷絕來往。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