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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華視台語頻道採購案再傳弊端!郭建宏直指4點爆「黑箱作業」

〔記者蕭方綺/台北報導〕文化部給予華視的經費採購案再度出包,映畫傳播總經理郭建宏昨嚴正指控「109年台語頻道節目製作—音樂綜藝」採購案,評審過程明顯瑕疵,嚴重違反招標辦法,郭建宏指出映畫去年12月11日投標「109年台語頻道節目製作—音樂綜藝」採購案,卻在12月28日收到華視來函稱映畫是「序位第2支優勝廠商」,他說:「決標後,未將完整訊息公開,僅以私函通知,恐有黑箱作業之嫌!」對此,華視總經理莊豐嘉表示「沒有參與評審採購,不清楚」,公關部稍晚將代為回應。

華視去年遭控拿文化部「108年台語頻道節目製作」9600萬元經費,未經公開招標,後來華視駁斥早已把硬體、宣傳成本等資金向文化部公開,才得以審核通過,不是外界所質疑的「黑箱作業」。

郭建宏指控華視台語頻道採購案,評審過程明顯瑕疵。(資料照,記者陳逸寬攝)

該採購案最後由異象國際傳播得標,該公司108年以蕭煌奇和Lulu主持的《上奅台灣歌》得標,郭建宏認為節目收視不如預期,109年又是異象傳播得標,質疑華視與異象傳播之間有獨厚關係。

接著郭建宏表示除了決標結果未公告,僅用來函通知,程序不完整之外,還有4點關於評審過程之中的瑕疵。

其一是採購案評審有7人,但華視內部代表就有4人,僅3人是外部評審,其中6人皆給映畫傳播的標案80分以上,只有一位評審給62分,反觀異象國際,3人給予80幾分、3人給予70幾分,唯有一位評審給了92分高分,評分有嚴重落差,郭建宏質疑特定評審藉由操弄分數懸殊差距,圖利特定廠商,他強調「曾跟華視反應此問題,卻不被正視」。

對於分數懸殊一事,據悉文化部節目製作補助名單4年前在決選時,也曾發生過分數懸殊落差,當時遭廠商上訴,該標案即重新投標,現在規定只要分數異常,評審就會決議將該異常的分數除去。

其二,郭建宏指出給出差異極大評分的評審是華視的美術指導賴俊傑,而賴俊傑在去年12月11日的招標簡報會議後,與參與投標的映畫製作人私下聯絡,還說「你要聲明會配合華視,因為現在編審都很菜,這樣是證明你們不會不尊重他」。

郭建宏認為賴俊傑無視作為評審,在結果出爐前,不能與製作單位聯繫的禁忌,恣意給予意見,並稱他沒有做節目的經驗,何來評審資格?

其三,該件採購案的召集人劉桂蘭是華視總經理莊豐嘉特助,郭建宏稱她並無大型標案經驗,也無節目製作經驗,又無視評審過程明顯瑕疵,導致有心人士意圖護航包庇特定廠商,作為召集人難辭其咎。

最後,郭建宏搬出法條,指出「根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20條,機關評定最有利標後,應於決標公告公布最有利標之標價及總評分或序位評比結果,並於主管機關之政府採購資訊網站公開評選委員姓名、出席最有利標會議的委員姓名」,但他認為華視在此採購案上完全沒有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質疑華視究竟要用哪隻黑手,將納稅人的錢投往何處?

對於郭建宏的指控,華視今也發聲明回應,指出標案在決標日12月28日議價決標後,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一條,自決標日後三十天內辦理公告,廠商之所以收到評選結果,係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七條寄送。此次評選會議過程除內外部評審委員外,亦有採購人員及工作人員在場過程公開透明。

至於郭建宏指稱特定評審私下與工作人員往來云云,華視表示:「經初步調查發現乃該特定廠商主動聯繫該評審委員詢問評審委員被動回答,調查也發現該評審委員於會議中即回廠商詢問,疑涉及嚴重違反評審保密原則,本公司將重新檢視此標案之公正公平性並進一步做適當之處置。」至於特定評審委員和廠商是否有掛勾或是遭設局蓄意構陷,亦將同步調查,若涉及採購法第101條第一項第十五款對採購有關人員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者也將一併嚴格處置,必要時移送法辦。

此外,對於華視總經理特助劉桂蘭擔任會議主席,華視解釋她任職總經理特助前,劉桂蘭除了於新聞圈有豐富管理及新聞相關資歷,更曾任職於製作公司,亦於2005年以執導紀錄片作品獲得金鐘獎文教資訊節目獎,影視經歷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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