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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武營變更設計判賠建築師1.2億 文化部:將上訴
〔記者陳昱勳/台北報導〕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施工期間變更設計,荷蘭籍建築師法蘭馨.侯班與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提告要求文化部必須給付差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文化部應給新台幣約1.2億元,對此文化部表示將上訴。
荷蘭建築師法蘭馨‧侯班。(翻攝自衛武營開幕直播畫面)
衛武營由荷蘭建築師法蘭馨.侯班(Francine Houben)設計,2007年法蘭馨.侯班、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與衛武營籌備處簽約,承攬「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新建工程」的規劃設計、監造工作,2010年4月7日動工,原預估2014年完工,但因多次修改設計,產生各種結構、工序等問題,致使工期一再延宕,直到2018年完工落成。
法蘭馨.侯班與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主張,衛武營籌備處於97年7月14日通知大幅更動空間設計規劃,包含演奏廳變更中劇場、實驗劇場設於衛武營都會公園的既有舊營舍內等,要求規劃設計變更幅度過大,屬於「重大變更」,要求文化部給付約1億3元。
衛武營外觀。(衛武營提供)
文化部則主張,工程變更發生於「草圖階段」時期,尚未進入其後設計階段,且原規劃大部分均留用,故僅為草圖修正,並非重新規劃設計,不符「重大變更」,最後台北地院一審判決結果,文化部須給付1億2888萬7200元,文化部表示現正進行上訴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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