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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半天協商 張清芳只花5百元分走16億贍養費

張清芳與宋學仁(右)結束15年離婚,過去兩人曾一同出席李宗盛演唱會。(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歌手張清芳與投資教父宋學仁終結15年婚姻,今(15)日曝光離婚主因,她覺得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外傳離婚由張清芳提出,最後分得宋學仁約16億財產,而這宗離婚案,張清芳僅花500元就分得宋學仁約16億財產。

鏡週刊》報導,當天在法官調解下,張清芳和宋學仁達成離婚及分配財產共識,她可分得宋學仁約16億財產,其中包括13億現金及股票,另外還有一棟價值3億元豪宅。

週刊報導,張清芳向法院提告離婚,法院調解程序進行時依法先收取1000元調解費,調解成立後,可退還500元;據悉,兩人離婚案僅花半天時間即調解成立,最後退還一半費用,換言之,張清芳只花了500元就解決離婚,並分到宋學仁約16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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