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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侵吞孫協志海外演出酬勞 陳姓前女助理遭起訴

今年4月13日,孫協志以告訴人身分到台北地檢署出庭。(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藝人孫協志控告陳姓前女助理侵吞他的演唱會酬勞,台北地檢署上月13日才傳喚雙方出庭;陳女承認有提領52萬元款項,卻否認侵占犯意,辯稱是受孫協志請託向外界借款,部分款項已拿去償還公司欠款,剩餘則是孫協志答應借給她;台北地檢署認為陳女所提領款項從未匯入公司帳戶,不採信其說詞,今(20)依侵占罪將她起訴。

檢方調查,孫協志之前曾到新加坡演出,52萬元酬勞匯入孫的公司後,陳女便將款項提走,並分別匯入自己及他人的帳戶;孫協志發現陳女提走款項後,要求陳女歸還未果,只好撕破臉提告。陳女承認有提領52萬元,但辯稱是孫請她向外界周轉,相關款項有一部分是償還公司欠款,剩餘是孫借她的。

針對陳女的辯詞,孫協志庭訊時全盤否認,指他從沒答應借錢給陳女,也從沒請陳女或其他員工在外周轉;至於借錢給陳女的人,他也不認識。出借款項給陳女的債權人證稱,當初陳女是以孫協志的名義借錢並簽本票抵押,孫協志沒出面。

檢方勘查孫協志旗下公司相關金流發現,陳女以孫協志名義在外借款後,相關款項從未進入公司帳戶,因此不採信陳女的辯詞;另考量52萬元為陳女犯罪所得,扣除她已償還的10萬元,建請法官宣告沒收剩餘的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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