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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青峰逆轉勝!智財法院判恩師林暐哲敗訴

〔記者邱奕欽/台北報導〕吳青峰與曾情同父子的恩師林暐哲拆夥後,公開演唱自己的歌曲,遭擁有歌曲及「蘇打綠」團名商標權的林暐哲控告;台北地檢署2月24日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吳青峰,及所屬的「哈里坤的狂歡有限公司」。如今,民事部分,智慧財產法院今(16日)宣判,判決林暐哲敗訴。

吳青峰(左)和恩師林暐哲(右)曾情同父子。(翻攝自微博)

吳青峰遭林暐哲控告及求償800萬元,刑事部份,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向台北地檢署提告,指蘇打綠已將「小情歌」等270多首創作歌曲著作財產權讓給他,但吳青峰在未獲得他及所屬公司的同意下公開演唱,涉嫌違反著作權。

此外,民事部分,林暐哲去年5月也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請求吳青峰2首新歌《歌頌者》和《作為怪物》從各大音樂平台下架,要求青峰不能行使自創曲著作權。不過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今日宣判,駁回林暐哲之訴。

面對官司,吳青峰2月29日深夜在IG感嘆:「髒水瘋狂潑來,那就擦擦洗洗,或許髒水或擦洗的過程會帶來靈感。」他強調做音樂、在家看喜歡的書、聽喜歡的歌、跟朋友踏青,會快樂的事情還有很多,自己會想把時間、情緒、感受花在這個上面。他認為人有一天都會死,隨時都有可能,「想到結束,就覺得再恐怖的過程也沒什麼大不了,因為如此無常,我的生命,只想花在值得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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