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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湯!非必要前往第三級疫區 確診不排除公布姓名

2020/03/16 19:48

〔記者莊士賢/台北報導〕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急速攀升,許多國家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旅遊疫情第三級,為了讓民眾加強警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計畫祭出罰則,民眾非必要仍前往第三級警告國家或地區,返國後接受隔離或檢疫者,將不得領取補償,並加徵必要的費用;此外,若返台後確診,指揮中心不排除公布姓名。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計畫祭出罰則,民眾非必要仍前往第三級警告國家或地區,若返國後接受隔離或檢疫者,將不得領取補償,並加徵必要的費用。圖為義大利威尼斯。(記者莊士賢攝)

目前全球已有70多個國家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旅遊疫情第三級,民眾自這些三級警告國家入境後,需居家檢疫14天。今(16)日台灣再新增8個境外移入案例,是單日新增案例最多紀錄。

有鑒於近日境外移入案例快速增加,以及為了讓民眾加強警惕,指揮中心表示,自3月17日起,指揮心中公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民眾非必要仍前往第三級警告國家或地區,若返國後接受隔離或檢疫者,將不得領取防疫補償金,並加徵必要的費用。指揮官陳時中在今日的記者會中表示,民眾若違反相關檢疫規定,明知第三級警告國家或地區具高度風險,仍前往當地從事非必要的旅遊,若返台後染疫確診,不排除公布其姓名,呼籲民眾不要違反相關檢疫規定。

另外,民眾入境填寫檢疫通知書資料若不確實(包括提供不實聯絡資料或漏填)除了不得領取防疫補償金之外,還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及第69條第1項最高處15萬元罰鍰,另針對違反相關檢疫規定者,依法罰10至100萬,並將公布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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