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陳琡分/回南部(下次會是什麼又不見了?)

2019/01/02 07:00

photo:顏寧儀。https://www.facebook.com/nrebeccayen?fref=ts

〔陳琡分/自由副刊〕很久沒有回南部了。

算算離開南部也二十二年了。二十二年,如果我在離開的那年懷上一個孩子,現在孩子也長到要結婚生子都不驚訝的年紀了吧。當時那個因為準備離家、內心止不住興奮的我,哪裡能夠揣量二十二年是怎樣的時間長度呢。假設有個謎之音事先對我揭示:你會在北部工作,住到你四十幾歲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搬回南部……我肯定對這個預言嗤之以鼻吧。

但真的就這樣過下來了。搬上北部的那年,南部的家散了,父、母、兄、姊、我,各據一地。我的離鄉背井,除了要在不熟悉的城市裡張羅營生之外,還包含了同一件事得打上四、五通電話報備重複內容,然後輪流收聽眾人相互之間的怨懟。日子一久煩不勝煩,電話懶了,聯繫弱了,感情也隨著淡了。

學妹是土生土長的台北人,有次跟我說,她好羨慕有南部可以回的人。「每次過年過節聽到朋友說要回南部,就覺得好好喔~」好什麼好?我總是這樣想。她所描繪的「回南部」,是鄉間一座淳樸悠閒的紅磚三合院,逢到返鄉日時,從中北部開下來的車子一路風塵僕僕;還沒駛進門口埕,天濛濛亮便坐在客廳前院守著的阿公阿嬤就迎了出來,擁抱那讓他們等了一整年的一整車。多麼溫馨和樂。

「學姊妳外公外婆家不是在屏東嗎?」

喔對啊。外公家也是三合院,也有可以停車的門口埕。那個溫馨和樂的畫面我印象中的確有過,不過那是在我年紀更小時,讓母親帶著一起。嚴格說來,那是屬於我母親的「回南部」,不是我的。

我的「回南部」,好像從家散的那一刻起,就換了一個樣了。

留在老家的是父親。在他的計算裡,這些年來,我回去不到十次。他所不知道的是,我回去還是回去的,只是沒有回去看他。假使回南部的SOP,包含了「探望父母,並在父母住的地方過個一、兩晚」,我確實是沒有「完成一個標準的回南部的動作」。

但我時常因為工作經過,偶爾留下來找個青年旅館過一夜;期間若有空檔,可能聯繫幾個同學出來吃一頓飯,喝一杯咖啡,甚或看一場電影。在那些童少時期熟悉的鬧區街道走逛時,我也做賊心虛般地不時焦慮:如果遇到老爸,該怎麼解釋?說我只下來工作幾個小時?說我的伙伴在別的地方等我開會?說我很忙等等就走所以沒辦法回家看他?還是我能不能乾脆睜眼瞎話地對他說:對不起你認錯人了?

或許老天垂憐,明白父親或我都無能處理那樣的尷尬時刻,我所焦慮的場景,至今幸運地未曾出現。

比起抓人小聚,我更常做的還是自己回老家附近遊蕩。會去到的地方,多半都是些賣吃的店家攤販。如果夠早,就去從小混到大的菜市場走走,看看那些區域限定的雞鴨魚肉。假設已近傍晚,就趕赴鹹酥雞開攤,拎著一包嗆著胡椒熱氣的炸物,附近巷弄兜轉一陣。即使物不是、人亦非,依然很是撫慰。

這個市場有很長一段時間餵養著我們家的生意與肚腹。以前家裡開小吃店,母親總是一大早就上市場買菜補貨,每逢不用上課的日子,我時常早早起床坐在客廳等著要跟。八、九歲的年紀,母親一樣毫不客氣地買了什麼就往我手上掛。我一聲不吭,生意囡仔,再重也要提得起。一趟下來,一手蔬果一手生鮮,滿滿十數袋是常有的事。偶爾母親會買一盒油飯,或一隻烤雞腿,心情好一點則是挑上半隻烤鴨,讓我揣回家裡獨享,充當童工酬勞犒賞。

小學三年級,我開始自己到市場買菜。有次在轉角魚攤問一片土魠,老闆說八塊,不懂單位的我還想著怎麼這麼便宜;不意老闆秤好往我面前一扔:六十四塊。我一聽起了慌張,身上只有一百五,又不敢說不要,剛好旁邊歐巴桑擠來,趕緊趁亂溜走。這樁未完的交易在我心頭一擱十數年,有時想起難免愧疚,覺得造成老闆困擾。一次回去,正逢市場尾聲,老闆手持水管準備沖洗攤上的殘鱗內臟,見我站在角落覷著,問我買魚嗎。我一愣,笑著搖搖頭,他也笑一笑,點點頭。那一刻,心裡好像放下了什麼。

內場有個鴨鵝攤,是以前我們家時常叫貨的對象。老闆娘爽朗豪邁,老闆溫吞斯文。每次見到母親帶著我,老闆娘總嚷著要我當她媳婦兒──這好像是某種攤商之間習慣的招呼語。長大後幾次走訪,確定攤位不再,她兒子應該早也娶妻生子了吧。而外場蔬果攤商日日不同,唯一熟悉的是從左邊移到右邊的麵包店,小餐包從一顆兩元變成五元;路末的煎餃在某次回來時已經消失不見,原本相鄰的楊桃汁據地擴張,我沒有勇氣問煎餃老闆去哪裡了。

市場口三角窗的鴨肉麵店好多年前就歇業了,但招牌還在,空間也保持著過去做生意時的樣子。他們家的乾麵,不過白麵豆芽,調和簡單的醬油與鴨汁,上覆兩片滷水里肌,至今想起仍然口齒留香。

同樣不在了的,是原本在市場尾的筒仔米糕與肉羹。每次看老闆娘以抹布墊手,從蒸籠中拿出一陶杯,沿著陶杯內側俐落地用竹片劃一圓周,倒出一柱矮米糕,頂端肉燥鹹香,吃時與黏綿適中的糯米拌在一起;自家醃製的小黃瓜片,清脆帶甜地解了油膩。他們從來沒有淋醬,導致我孤陋寡聞地見到他方的米糕,一用不鏽鋼杯,二淋粉色稠醬,三或覆上魚鬆黏附如假髮,驚得說不出話。

鴨肉麵店的乾麵沒得吃了,市場尾的米糕也收了,幸好豆花、紅豆餅、米粉炒和大腸豬血湯還在。無奈一次回返,胃袋終究有限,時常吃了這個吃不下那個。但無論在或不在,這些食物的滋味似乎已在我舌頭歸了檔,時不時會突然和唾液一起湧出、觸動想念。我很常在半夜三更時動了搭夜班客運回南部的念頭,橫豎睡上一覺,醒來正好天也亮了,車也到了,市場也熱鬧了。我可以吃完這個那個之後,再買一些當存糧,回到北部還不到中午,一切神不知鬼不覺,多麼完美。

例如我最常想起市場口的麵線羹,那是我國小國中常吃的早餐。買個十塊錢,塑膠袋裝一包,偶爾想要加辣,老闆娘就先挖一匙丟進袋裡。幸運點丟在袋底中間,騎車時掛在手把上晃啊晃的,晃到學校,吃的時候剛好也均勻;煩人時那匙辣醬偏就卡進袋角,只能忍燙用手指將袋角整個拎起抖啊抖,把辣醬抖進稠乎乎的麵羹裡混成一氣。等到溫度適中,打開袋口,不用碗也不用湯匙,以口就袋,一股一股直接將羹湯吞進肚裡。

我對這攤麵線羹過於忠誠又記憶太深,深到認定它是我這輩子吃過最美味的麵線羹。此後無論在中部北部東部,任何的麵線羹都讓我不屑一顧;只要南返,也一定都要吃到才算行程圓滿。某任對象對此羹好奇非常,一次特地勻了空檔陪我回南部,我當然喜孜孜地帶他前來朝聖,獻寶般地。當我滿懷期待地看他完食整碗麵線羹,希冀他說出這真是人間美味之類的評語時,他咂咂嘴:我小時候舊家那邊的也很好吃,下次我帶妳去。

自此我明白所有的美食都與個人的生活記憶有關,那些好吃摻雜了太多因素,不全然是食物本身。我挫折但不氣餒,依舊用著我的方法回我的南部,只不再帶人。一抓到機會,哪怕僅僅暫停幾個小時,也要在車站前租一輛摩托車,騎上四十分鐘,只為了去吃一碗麵線,或買一杯珍奶,或炸一包鹹酥雞。充裕一點就改搭公車,單是車程來回就三小時,慢慢晃完可能五小時。總之就是叫出腦子存著的清單,看能趕上多少點,去了就打勾,如是才心甘情願。

說穿了,從車資到時間,到特別岔出去導致主行程的延誤,只為了區區幾種口欲,這個方法根本一點都不經濟。只是隨著時日,當清單上的品項一項一項地槓掉,這種快閃溫習,遂成了必要的手段。畢竟這些攤位不會天長地久,每去一趟,都是抱著「吃一次賺一次,賺一次少一次」的戒慎緊張。

然店家們倦歇的速度比我以為的快上許多。又一次回去時,麵線羹攤子還在,但老闆夫婦不見了,換成隔壁賣珍奶與紅豆餅的年輕先生掌勺。我腦袋空白地坐下來點了一碗,吃起來還行,但甜了點,付錢時才知道又漲了五元。我忍不住問原本的老闆去了哪,珍奶先生頭也不抬,給了我一個意料中的答案:「他們退休,不做了。」

那次我有點恍神地離開,也許有點懊悔之前沒能回來多吃幾次。更擔憂下次回來,會是什麼又不見了。

是以,當我看見清蒸肉圓變成服飾攤位,瞬間腦袋如遭到雷擊──這是二姊的愛攤啊,只要知道我回南部,都要央我幫她買上一些。倘若知道他們不賣了,肯定會哭上三天三夜吧。

顧不得被質問為什麼偷跑回來沒說,我抓起手機打給二姊,一接通,劈頭就告訴她,肉圓攤不見了。

「喔……我知道啊……上次我自己專程跑回去一趟,它就不見了。嗚嗚。」

二姊嗚聲未完,下一句問我人在哪,我老實回答說我在路口果汁牛奶店,她交代我多喝點,免得哪天回去這家店也不見了。但我還停留在二姊回話裡的言外之意。

原來二姊也會這樣「回南部」啊。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