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鶯剉咧等!孫安佐吞221天牢飯 台灣「還能再辦他」
〔記者曾德蓉/台北報導〕狄鶯、孫鵬18歲獨子孫安佐3月在美國涉恐攻案遭逮,被控「非美國公民持武罪」,在孫安佐委任律師凱勒積極爭取下,全案提前於本月19日宣判,孫安佐最快可在宣判當日遣返回台;昨有律師指出,孫安佐返台後,台灣檢察官有權繼續偵辦,可能面臨下一輪官司,說法引起網友質疑,對此一名資深檢察官也出面釋疑。狄鶯(左起)、孫安佐、孫鵬。(翻攝自臉書)
據《聯合報》報導,一名南部資深檢察官指出,如果孫安佐在美國沒有服刑,理論上檢、警、調仍能分案偵辦、起訴;孫安佐被指涉嫌持有大批槍彈,違反刑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4項「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槍砲、彈藥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這名資深檢察官指出,「理論上,孫安佐返台仍可以辦他」,若透過「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等國際司法互助,向美國取得孫安佐犯罪事證,檢警調單位就能分案偵辦、起訴,不過如果孫安佐在美被判刑,剩餘刑期1年以上,也可能依「跨國移交受刑人法」,返台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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