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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女王被告詐欺 躲偵查淚灑警局

劉喬安爭議不斷,先前陷入賣淫疑雲,現被告詐欺。(取自劉喬安臉書) 〔記者林映妤/綜合報導〕因「太陽花學運」一砲而紅的劉依涵(劉喬安),大小爭議不斷,之前被昔日好友爆愛說謊、學歷造假,又被周刊爆出疑似賣淫等,讓她情緒不穩、聲淚駁斥。但據今出刊的《周刊王》報導,劉依涵2年前和有「酒店大亨」之稱的前男友莊起鳴及藝人李婷宜、女友人Nina合資,在信義區開小酒館「La Cave」,但不到9個月就倒閉,兩女發現莊、劉挪用公司資金,憤而提告。

然而被傳喚後,劉依涵一直編造藉口,遲遲不肯到警局應訊,不是說自己人在美國無法到場,就是索性不接電話,結果被李婷宜發現她在臉書打卡,地點還都在台北市區,躲了2個多月,她終於在前男友莊起鳴的陪同下,被帶進大安分局偵查隊。警方認為劉依涵故意躲避,還寄發正式傳喚通知書,並另通知莊起鳴到案,莊答應協助找到劉,劉依涵才現身大安分局。

劉喬安(中)和李婷宜(右)、Nina昔日合資,感情還很好,被稱小酒館3朵花。(取自劉喬安臉書)

當天劉依涵比以往陷入賣淫疑雲的時候更顯消瘦,當她得知被昔日好友增列被告時,要求通知律師才願製作筆錄,等律師到場後她開始嚎啕大哭,哭花臉的劉依涵還不忘將責任一股腦推給莊起鳴,讓他聽得臉色鐵青。

劉喬安(左)、李婷宜(前)、Nina(右)如今撕破臉對簿公堂。(取自劉喬安臉書)

這場官司緣起2013年7月,劉依涵向認識3個月的女性友人Nina提議合資開小酒館,Nina同意後,李婷宜得知也想加入,於是劉依涵和當時交往6年多的男友莊起鳴算1股,再算Nina、李婷宜、及莊的張姓好友總共4股,以每股150 萬共600萬在9月成立「豐石國際公司」,店名為「La Cave」,剛開始店生意非常好,幾乎天天爆滿。

莊起鳴(左)是夜店大亨,投資過信義區多家夜店,名字常跟女藝人掛在一起。(取自莊起鳴微博)

結果2014年7月,莊通知Nina、李婷宜生意不好,資金全虧光,要解決的話一是停運、二是繼續拿錢投資。但Nina、李認為其中有鬼,查帳才發現多筆資金被私用,如1萬3千多元繳了劉依涵的信用卡費,還有12萬9千元支付了劉女兒私校註冊費,更扯的是還有52萬被莊挪用去付上海夜店員工薪資。

「La Cave」當時熱鬧開張,還會有藝人捧場,卻不到9個月就倒閉。(取自網路)

兩女回溯當時劉依涵還推稱是莊起鳴搞鬼,要她們不要告她,因為從她身上也拿不到半毛錢,兩女一時心軟沒告,結果劉依涵躲避問訊,令她們覺得劉想擺脫官司卸責,才要律師追告劉依涵。莊起鳴對此僅表示:「股東不願認賠才告我,一切進入司法程序,就看法院怎麼審理。」只不過問訊過程,劉依涵在警局梨花帶淚推責給舊情人、昔日情侶對簿公堂互咬對方,也讓警方看到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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