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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黃志瑋酒駕 8000元交保

藝人黃志瑋酒駕肇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諭令8千元交保,黃交保後接受採訪,強調前晚喝酒未料酒精殘留未退。(記者陳慰慈攝)藝人黃志瑋酒駕肇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諭令8千元交保,黃交保後接受採訪,強調前晚喝酒未料酒精殘留未退。(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藝人黃志瑋今天上午在台北市文山區萬寧街酒駕翻車,他鼻樑受傷出血,自行爬出車外逃離現場,警方循線至黃志瑋住家偵訊,並對黃進行酒測,測得酒測值0.47毫克,以涉公共危險罪,晚間7點30分移送至台北地檢署複訊,9點庭訊結束,檢察官諭令8000元交保。

黃志瑋步出北檢外,脫下口罩,向守候媒體說明,「我昨晚在家喝酒,早上洗完澡開車出門工作,因手機響,一時不小心分神撞到旁邊的車。」強調已睡了一晚,沒料到酒精殘留未退散。至於為何第一時間逃離現場?黃志瑋說,因出車禍撞到鼻子流血,車禍又在自家門口,所以想說先進去止血,謝謝大家、辛苦大家,「自己以後要注意、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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