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文化部國際脫軌 蔡明亮獎金僅侯導一半

2015/06/06 06:00
蔡明亮(右三)的《郊遊》贏得威尼斯評審團大獎,其實是第2名。(資料照,記者宋志雄攝)

〔記者鄒念祖/台北報導〕此次侯孝賢風光以《聶隱娘》贏得坎城影展最佳導演獎,下周將有贈勳典禮,並頒發500萬元國際影展獎勵金,奇怪的是,侯所得的最佳導演獎為第3名的獎,而2013年蔡明亮在威尼斯影展贏得評審團大獎,則是第2名的獎,獎金反而只有侯的一半,250萬元,突顯文化部現行國際影展獎勵要點相當荒謬。

侯孝賢以《聶隱娘》贏得坎城影展最佳導演獎,讓台灣站上國際舞台。(歐新社)

這肇因於台灣文化部對於獎項大小的認定,與歐洲影展認定完全無法接軌,導致根據現行《電影事業暨電影從業人員參加國際影展獎勵輔導執行要點》,代表台灣參賽的影片獲得一級影展如坎城金棕櫚、威尼斯金獅、奧斯卡最佳影片與最佳外語片,導演及製片公司都各獲頒500萬元,加起來共1000萬元;而一級影展的最佳導演獎,是獎金500萬元,一級影展的評審團大獎的獎金為250萬元。

近年代表台灣獲一級影展大獎的導演

問題是歐洲影展認定最佳導演獎是第3名,評審團大獎才是第2名,但文化部的認定卻恰恰相反。所以,假如侯孝賢贏的是第2名的評審團大獎,他得到的獎金反而變成只有250萬元。

蔡明亮就面臨如此尷尬窘境,他2013年在威尼斯影展贏得評審團大獎,獎金就是250萬元,昨記者致電問他時,他坦言:「當我發現導演獎有500萬時,的確納悶了一下。」

被問難道不會覺得不公平嗎?他尷尬大笑說:「要得前3名的獎都非常難,侯導得獎我非常開心,立刻在微博呼籲大家進戲院看《聶隱娘》,警告中國盜版商不要盜他的電影。」蔡明亮呼籲最好導演與評審團大獎都給500萬獎金。

對此,文化部影視產業局回應,台灣的影展獎勵辦法從1992年設立以來,多次諮詢業者意見進行修改,是以業界覺得應該鼓勵的方向決定獎金。

曾多次發行金棕櫚大獎影片的海鵬影業總經理姚經玉直言:「評審團大獎是第2名,這是常識。能入圍坎城就很不容易,就算第3名也該給500萬。文化部諮詢了誰?請他們把名單拿出來。」

其實獎勵要點一直變來變去,楊德昌15年前曾贏得坎城最佳導演獎,他與他的公司加起來的獎金當時只有200萬。李安2007年贏得威尼斯金獅獎的《色.戒》,當時頒給導演李安1000萬獎金,頒給他的海上電影公司1000萬獎金,後來李安將2000萬元都捐出來給新導演拍片。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加入娛樂頻道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