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藝人張瑞竹99年9月與保養品公司「緒綱國際」簽約半年,擔任「美白課程」代言人,須在半年內上3次森森百貨購物台宣傳,節目VCR供廠商使用;張瑞竹認為約滿後廠商未付尾款10萬元,還持續播放她上節目的VCR,害她被新接的廣告代言廠商解約,損失150萬簽約金和肖像權費10萬元,張瑞竹控告緒鋼、森森侵權,求償共170萬。
台北地院昨天開庭,張瑞竹未到場,緒綱董事長鄭紀帆到庭說,張瑞竹只完成第1次通告,第2次大遲到,直到中場才進場,雙方當時就口頭說好這次不算完成,張瑞竹還欠2次,「若張瑞竹願意履行第2、3次通告,我們很願意支付10萬元尾款。」至於影帶侵權的部分,緒綱認為因合約尚未履行完畢,所以仍有權使用VCR;但張瑞竹的委任律師說,合約去年3月就已到期,不能因單方面認為未履約就自動延長合約。雙方昨在庭外仍試圖尋求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