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念祖/特稿
鄭南榕生於1947年,也就是二二八事件的那一年。他在台灣解嚴前的高壓統治下,就曾公開在群眾面前疾呼:「我是一個外省囝仔,我主張台灣獨立。」
辦雜誌 堅持言論自由
鄭南榕創辦「自由時代」系列週刊,反抗國民黨的言論箝制,創下被查禁和停刊次數最多的紀錄。1988年,「自由時代」刊登「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鄭南榕接到涉嫌叛亂的法院傳票,誓言「國民黨只能捉到我的屍體,不能捉到我的人」,開始自囚於雜誌社總編輯辦公室內。
鄭南榕在辦公室桌下擺了三桶汽油,用膠帶黏著一只打火機。各地前來支援的義工日夜駐守,防範軍警強行拘提。4月7日清晨,國民黨派軍警荷槍實彈,強行攻打雜誌社。熾熱的烈火猛然冒起,鄭南榕在自囚71天後,為他堅持的「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而殉道。妻子葉菊蘭也從廣告公司主管轉而從政,完成鄭南榕的遺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