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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乃麟道歉 鄭先生你委屈了 登報 開記者會認錯 鄭弘儀撤告

2008/12/18 06:00
■徐乃麟為「黑心」話登報向鄭弘儀道歉。

記者牛姵葳/台北報導

■徐乃麟在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向鄭弘儀道歉。(記者宋志雄攝)

徐乃麟昨天召開記者會,向三立「大話新聞」主持人鄭弘儀公開道歉,為他在今年四月暗批鄭弘儀「活的黑心商品」的行為認錯,因徐乃麟履行雙方約定的6項和解條件,鄭弘儀遂同意撤銷告訴,鄭強調「做錯事就要付出代價,這是天經地義。」

亂講黑心話 要付出代價

這場官司打了近八個月,上週兩人首度在法庭上照面,雙方協議和解時,鄭弘儀要求徐乃麟須履行6項和解條件才會撤告,徐乃麟未具體回應,事隔一週,徐乃麟先在昨天的自由時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中午再召開道歉記者會,由委任律師發表聲明「關於97年4月19日徐乃麟於錄影空檔,接受記者詢問鄭弘儀先生受邀擔任主持520總統就職大典一事的看法時,曾提及『活的黑心商品』、『賺了八年黑心錢』等語,造成鄭弘儀先生人格、權益受損,表達12萬分的歉意,鄭先生很抱歉,你委屈了。」

徐婉拒覆誦道歉啟事

鄭弘儀的委任律師一度中斷記者會,要求徐乃麟將昨天見報的道歉啟事內容,親口覆誦一遍,徐乃麟則委婉說,當初協議是由律師代表,於是當場由徐的律師代表他覆誦。至此,徐乃麟完成「登報暨開記者會道歉」2項,至於另4項內容,記者事後電詢鄭弘儀,他表示必須保密,但他證實徐乃麟已履行6項條件,並強調「做錯事是事實,所以要付出應有代價」他會撤銷告訴。

6項協議 4項保密

外界好奇另4項和解條件的內容,記者詢問是否令徐乃麟捐款作公益、擔任志工行善?鄭弘儀面對詢問,不願證實、但也未否認,記者研判應不出這類內容。

本案起因於徐乃麟以「活的黑心商品」暗諷鄭弘儀,鄭弘儀憤而對徐提出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的告訴,並求償民事賠償一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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