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家祥╱綜合報導〕韓國演藝界紛紛擾擾官司不斷,但權相宇人氣仍舊紅不讓,不只萬千粉絲對他著迷,就連老天爺也特別恩寵他,去年被電影公司控告毀約的官司,日前獲首爾地方法院判定勝訴。
上月初權相宇因個人寫真在日本出版,剛好與「悲傷戀歌」寫真集同時發行,結果權相宇忘了製作公司握有出版周邊商品權利,控告侵權後悻悻然撤回告訴碰了一鼻子灰,不過這次電影公司的官司終於讓他破涕而笑。
前天韓國首爾地方法院民事和議34部宣判,「Mythos Film」製作公司控告權相宇與其經紀公司去年簽訂演出合約後,不履行合約拍戲的官司已告一段落,原告電影公司敗訴,被告無需負任何賠償責任。
據了解,這件官司訴訟多時,原本電影公司向權相宇要求十億韓元(約台幣三千三百萬),以及另外向經紀公司要求十二億韓元(約台幣四千萬)巨額賠償,而期間法院於上月曾判權相宇須賠償一億五千萬(約台幣五百萬)給電影公司,可是權相宇心有不甘立即提出上訴,最後終於獲判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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