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方綺/台北報導〕張鳳書昨一早前往投票後,在粉專分享心情,還貼出自拍照片,卻似乎因為太過開心,激動比出數字號碼手勢,恐有違反選罷法的疑慮,可處以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事後張鳳書得知自己疑似犯法後,立刻撤下貼文並道歉。
因投票日當天禁止穿戴競選衣物、比出號碼手勢,會被認定為特定候選人拉票,張鳳書事後表示:「不夠熟悉選罷法相關規定,謝謝大家的提醒。」她說自己投完票真的很開心,在這片土地可以用民主方式選出自己心中理想,真的很幸福。有網友反問她是不是要替支持的候選人拉票,她趕忙回「真的不是」。
自由娛樂頻道脆脆好友大募集,手刀加入 脆脆小圈圈
娛樂頻道臉書粉絲團: 點這裡
娛樂頻道有IG囉: 點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