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佳宏、項程鎮、林慶川/台北報導
黃立成寫歌批立委被告一事,經台北地檢署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審結,以創作屬言論自由為由,判決黃立成無罪,黃立成表示「很開心!」檢察官陳進德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立委控誹謗 黃獲判無罪
黃立成不滿音樂遭到非法下載,為了捍衛著作權,他一氣之下創作一首「報應」,點名立委謀殺台灣音樂創作,遭點名的立委邱議瑩、張學舜控告黃立成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昨天合議庭採信黃立成見解,認為歌詞內容稱「收買立偉(委)」等語,雖有不當,但並無實質惡意,且檢方所提罪證不足,故宣判無罪。目前任職客委會副主委的邱議瑩昨表示「不回應」。
昨天下午3點半,黃立成的麻吉娛樂湧入許多他的好友,表弟林智文、旗下歌手李玖哲和楊韻禾,還有一票ABC朋友,忐忑等待宣判結果,李玖哲說「若大哥被判有罪,誰來幫我發第3張專輯?好緊張哦!」倒是黃立成老神在在,直到公司要求,他才在4點15分返回,但搭計程車的回途中,他已接到電話得知獲判無罪。
保護音樂 批立院應團結
黃立成的律師透露,因為這是可受公評之事,所以不構成誹謗的目的,而黃立成說「保護音樂人是對的,全台灣2千多萬人都支持我,只有那2個人不支持我」,他認為台灣是個大家庭,大家應該團結,還批評立法院別再上演打架事件。
這次對簿公堂,黃立成似乎精疲力盡,只希望事件能趕快落幕,問他如何慶祝?黃立成說︰「晚上可以Disco跳舞了!」
音樂創作自由 非無限上綱
■記者項程鎮/特稿西方國家透過音樂歌曲的力量,表達政治意識和社會異議,一直是促進社會進步的柔性力量。
對於詞曲創作的內容,民主國家的法院,大多以極大的包容態度,不以誹謗罪或民事賠償設限,避免扼殺音樂人的創作空間,最高法院和大法官會議,也多次以判例和大法官會議解釋,支持言論自由,以免寒蟬效應妨害民主自由的進展,從這個角度來說,昨天法院的判決是進步、合憲的。
但反過來說,法院此一判決,不代表音樂創作的言論自由,就可以窄化外界對不當詞曲內容的批評空間,這點也值得音樂界深思,創作之餘,也要有被批評的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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