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沛儀/綜合報導〕53歲南韓戲王曹在顯今年先後被爆涉嫌性騷擾女演員、女工作人員及性侵某女星,昨天又被爆曾在2004年,性侵一名17歲的未成年少女A某,性醜聞再添一樁。
據韓媒報導,A某稱未成年時,慘遭曹在顯性侵,她說:「當時我只有17歲,被曹在顯性侵後,對我的生活跟精神狀況產生嚴重的衝擊。」而她也已在7月正式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遞訴狀,向曹在顯求償超過1億韓圜(約台幣294萬元)的高額賠償金。
曹在顯的律師隨後否認,表示「因訴狀內容相當嚴重,與事實不符,所以這是被調解委員會退回,勸雙方和解的案件;雖法官也勸原告撤訴,不過對方不服,一直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