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段子薇/台北報導
「周董」周杰倫的歷年卡拉OK伴唱帶,10天後恐怕在錢櫃、好樂迪KTV消失!
周董雖然在上海拍攝電影「灌籃」,但他的歷年著作權爭奪戰,卻如火如荼持續在台灣開打!
合約載明唱片公司代理非擁有
為證明從3月1日起,周董已確實收回8年來的7張專輯,所有音樂錄音著作(母帶)及視聽著作(MV)權,昨天他請經紀人楊峻榮出示合約,證明所言屬實。
此份藝人合約書,是周董於民國88年3月1日,和當時的經紀人吳宗憲所簽下,周父(周耀中)為保證人,至今年3月1日約滿,約期長達8年。
其中第3條「權利義務」的第1項條文,即規定:「甲方(阿爾發)獨家全權代理乙方(周杰倫)著作物…」,楊峻榮強調:「『代理』不等於『擁有』,期滿之後當然要還給杰倫!」
阿爾發侵權賠償金累積近千萬
楊峻榮表示,目前包括錢櫃好樂迪KTV、伴唱帶發行公司「揚聲」、音樂下載網KKBOX、鈴聲下載,所有聽得見、看得見的周董音樂作品,都屬違法侵害行為,「阿爾發現在已無授權權利,但我們不想為難廠商,所以暫時選擇保留法律追訴權,但會繼續蒐證。」據悉,侵權賠償金至今已累積近千萬!
周董的委託律師盧柏岑強調,阿爾發唱片、錢櫃好樂迪KTV、揚聲,都屬「錢櫃好樂迪」集團,對於周董的著作權歸屬,其實都很清楚。
為避免這些公司以「不知著作權歸屬」為藉口、規避刑事責任,昨日周董委託律師寄出律師函,並附上此合約,提醒錢櫃好樂迪應在10天內,停止使用或取得周董授權,停止所有違法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楊峻榮強調,此舉是呼籲錢櫃好樂迪,應該遵守合約精神,「8年來,杰倫重承諾、守法履行合約,要不然他大可提早跳槽,違約金頂多2千萬元!」周董暫時不想告官,只因念及老東家的多年合作情誼。粗略估計,周董至今約為阿爾發賺進8億元,他為老東家下金蛋的辛勞,也算是盡心盡力了!
阿爾發:收到律師函 再回應
針對周杰倫昨天發律師函一事,阿爾發總經理吳清俊昨天表示,待收到律師信函後,他會和總公司的法務人員和律師討論過後再回應。至截稿為止,未獲得錢櫃發言人呂嘉正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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