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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怡妏疲勞駕駛 左前輪爆胎

2007/01/30 06:00

記者傅潮標、張勳騰、徐夏蓮/綜合報導

苗栗檢警昨天到藝人許瑋倫發生車禍的現場採證,發現許的座車在撞擊內側護欄前「沒煞車痕」,不排除駕車的林怡妏疲勞駕駛或因左前車輪爆胎失控,才高速衝撞護欄;檢察官黃智勇也到醫院訊問林女,林對發生經過毫無印象,大貨車司機黃碧祥因疏於注意車前狀況,被檢方諭知五萬元交保。

左前輪爆胎時刻 待查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黃智勇及縣警局鑑識人員勘驗現場,發現內、外側護欄各有一處撞擊點,分別為許瑋倫的座車先高速撞擊內側護欄,失控後跨越中間車道彈到外側車道,被隨後而來的大貨車撞擊,又撞到外側護欄。許的座車左前輪爆胎。苗檢發言人、主任檢察官蔡興華說,究竟是先爆胎再撞分隔島,或撞上分隔島後才爆胎,還要查明。

林怡妏駕車 成分高

檢警也調查許瑋倫座車的駕駛人身分,車內跡證顯示,許瑋倫的眼鏡掉在右前座腳踏墊,林怡妏一隻鞋子掉在駕駛座腳踏墊,另依消防人員描述兩女的穿著等特徵,都指向林怡妏開車,檢警已採集兩個座位上的血跡送請比對。

蔡興華說,在外側車道行駛的大貨車司機黃碧祥有看到許瑋倫的座車閃黃燈,他雖踩煞車,想變換到中間車道,但因中間車道車流很多,切不過去才撞上去;大貨車煞車痕有三十一公尺,有疏於注意車前狀況之虞,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諭知五萬元交保。

苗栗檢方也到醫院訊問林怡妏,她供稱二十六日一早開車去南投霧社拍戲,拍到中午,之後發生什麼事都已忘記,檢方將擇期再訊問她,並要向劇組人員查證拍戲行程。

有無繫安全帶 查證重點

檢警也調查許瑋倫與助理有無繫上安全帶,參與搶救的消防人員應訊說,救護車抵達時,拖吊車司機已到,當時車門開著,兩人身上都未繫安全帶,究竟是本來就沒繫?或她們自行解開?或第三者代為解開?檢方將傳訊最先到現場的拖吊車司機查證。

此外,雖有目擊者指稱許的座車車速很快,但檢方認為從車體和護欄受損狀況,尚難推斷是否超速,將請專業單位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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