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亦寧/台北報導〕眼科女醫師黃宥嘉2017年與豪門前夫陳文彥離婚後,曾在電視節目上提到自己婚後遲遲未能懷孕的原因是丈夫「精子有問題」,並指出陳男保單受益人是他母親等家務事,惹得豪門前夫大怒告上法院,檢方雖依違反《個資法》起訴黃宥嘉,但去年一審判無罪,上訴後高等法院仍認為無法證明黃女從醫療院所取得診斷資料,僅依個人經驗推論,今(7)仍判黃宥嘉無罪。
黃宥嘉2021年參加電視節目錄影,主持人問及與豪門前夫為何婚後遲未懷孕,黃宥嘉回答:「就先生精子有問題,我要怎麼懷孕啊!」另外,她也在節目中談及婚姻問題,指自己看到前夫書桌上有張保單,為10萬美元(約新台幣315萬元),但受益人寫著前夫嬤嬤的名字。黃宥嘉也說這張保單是結婚之後發現的,另外大姑住在泰國,常常回台灣,回台灣就住在自己的娘家。
法院審理時黃宥嘉稱自己並未調閱前夫病例,由於她定期檢康檢查都沒有問題,故憑自己醫學專業判斷,推論問題出在前夫身上。高等法院認為黃宥嘉本身就是醫師,所以從個人學識經驗推論豪門前夫身體狀況無法認定她是蒐集、利用個人資料,不符《個資法》非法利用個資罪要件。
至於在節目中提到豪門前夫投保情形、前婆婆名字、前大姑住所及社會活動,高院勘驗節目內容後,認為黃女在替外界指她貪圖前夫財產提出說明與解釋,內容並未損害豪門前夫利益或謀取不法利益,故今仍判黃宥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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