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多年前強拍17歲少女的裸照,深陷「#MeToo」風暴,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傳喚黃到案後,諭令他3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還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禁止黃騷擾、接觸被害人及其家屬;近來黃持續透過辯護律師與被害人協商,顯露和解曙光,檢方不排除再次傳喚黃確認與被害人協商結果,近期可望偵結。
51歲的黃子佼去年6月捲入「#MeToo」事件後,演藝事業一落千丈,本月7日晚上,他透過臉書向當時的受害者道歉,提及「本人黃子佼因十多年前的失禮行為,對Zofia小姐所造成心理上之困擾與傷害,一直深深感到抱歉,特此為文公開指名道歉。並懇請各界,自此,不要再對Zofia小姐有任何騷擾或攻擊,誠心感謝。」
黃子佼也在文末備註,本道歉文內容與發布時間,經雙方代理人協議,並經雙方律師確認後發布。據了解,自去年12月開始,黃子佼多次透過律師聯繫Zofia,希望能向她道歉及洽商和解,Zofia則要求黃必須公開且誠心、誠意地道歉。
在黃子佼公開指名道歉的隔天,Zofia於本月8日也在社群發文指出:「良善待人、努力生活,會越來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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