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方綺/台北報導〕陳冠霖和鄭仲茵2002年結婚,隔年就離婚,沒想到這段短命婚姻的恩怨,在20年後又被搬上檯面,除了談到女兒,後來雙方還扯出當年互相家暴一事,鬧得比八點檔劇情還狗血。對此,陳冠霖今再度發文,透露這次自己最後一次回應,除了強調鄭仲茵用盡辦法讓自己身敗名裂,也向女方喊話「放過我」,不希望再被消費。
陳冠霖今還原當年的「KTV事件」,他表示當時是跟劇組一起聚會,且事先有跟鄭仲茵報備,「後面卻被莫名扣上要來抓姦的場所,也變成我跟不存在小三的約會。」他說,當初曾想過當年是不是不該阻止女方歇斯底里的行為,「一個不分青紅皂白、衝進來就先潑水、謾罵、動手打人,接著拿東西要砸人的孕婦,我是不是不該去阻止她傷害別人的行為!如果當時我沒有阻止,或許今天要承受後果、被謾罵的人,是不是就不是我了!?」
陳冠霖表示,自己在2005年就說明過情況,因為鄭仲茵一進到KTV包廂就失控攻擊,所以他才打了她一巴掌希望能讓對方冷靜,「過程中,她依舊無法冷靜不肯罷手,而我們兩人在彼此推拉離開包廂的最後,也就演變成我是女方口中對她長期施暴的暴力男!」他強調,自己所還原的真相並非空口白話,而是在判決書能夠查到的事實,「這也是為什麼起訴書上女方犯下傷害罪被起訴的原因!」
陳冠霖當初和鄭仲茵是經過調解、同意互撤告訴離婚,「我試問20年來妳對我的恨意,與用盡方法只為讓我身敗名裂的手段,有目共睹,若是妳沒有理虧,妳會提出和解,妳說因為我的家中長輩求妳,妳才同意和解離婚,妳自己信嗎?」
陳冠霖表示,自己因為在KTV的一巴掌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已經過了20年,不希望再繼續被女方消費,「我的訴求只有一個,請你放過我吧,真的做到各自安好。抱歉,這是最後一次發言;後續這件事不論還有什麼紛擾,均不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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