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南谷/綜合報導〕40歲港星張柏芝2018年11月秘產第3胎,小兒子生父身分至今仍是謎,但小兒子出生證明2019年遭港媒公開,張柏芝怒告揭露消息的香港《壹週刊》,此案已在昨(22)日正式開庭。
港媒報導,《壹週刊》是在2019年取得張柏芝幼子出生證明,卻未經當事人同意就將該證明在報導中公開,涉嫌違反《私隱條例》,據悉,張柏芝其後投訴,此案在昨開庭,法官裁定押後至4月12日再審。
據香港法律規定,此案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罰款100萬港幣(約350萬台幣)及監禁5年。有法律界人士稱,為新聞活動目的而披露某個人資料,須有合理理由相信發表或播放該人資料符合公眾利益,才能成為辯護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