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男自稱2008年認識曹雨婷,交往期間把臺北市天津街房產過戶給曹,交由她代為管理,他指出:「不久後,這一處房產被曹雨婷出售了,所有出售的所獲得價值據為己有。」並說曹雨婷在這場婚姻中具有明顯的欺詐性,「欺騙了我在台灣的房產,欺騙我的感情,用欺詐方式獲得婚姻和一家三口的綠卡,然後毫不猶豫地企圖終止婚姻,趕走丈夫,馬不停蹄地跑回台灣公布並且開始另一個婚姻之外的婚姻生活。由於我失去一切,為這個婚姻和家庭負債累累,與2018年宣告破產。」認為自己因此蒙受近50萬美元的經濟損失。
因此楊男在2015年11月12日於美國紐約州高等法院納蘇郡分院對曹雨婷正式提起法律訴訟,他表示曹雨婷避不見面,不接傳票,所以去年3月來台,到演藝公會送達法院傳票,去年8月至今,楊男到法院5次,見到曹雨婷4次。
然而對於楊男的指控,曹雨婷生氣指出楊男所說的內容,只有結婚一事為真,其他都是謊言。她表示兩人2006年認識,當時楊男追她追很勤,但那時楊男與老婆僅是分居,尚未離婚,她得知後,兩人有1年不相來往,直到楊男離婚後,兩人才又搭上線。談到詐欺綠卡,曹雨婷說:「台灣現在去美國哪需要申請,我兩個孩子的姑姑都在洛杉磯,根本不需要去東岸找他要綠卡。」
曹雨婷哽咽表示:「他騙了我,我們2013年結婚,沒想到婚後他就變了一個人,叫我幫他付1萬美金的卡債,還一直要我拿錢出來開餐廳、開酒吧,但我不熟這一塊,就拒絕他。」她看清楊男脾性後離開,至於離婚,兩人目前正在辦離婚程序。
談到台灣天津街的房產,曹雨婷說這是楊男當初自己沒錢想賣,後來便宜賣給曹雨婷,「一切都經過合法的仲介程序,房子已經是我的,賣掉也和他沒有關係啊。」她還指出楊男威脅她「如果不給50萬美金,就要來台灣繼續告。」讓她不堪其擾,認為自己從來沒有詐欺、騙人,楊男只想透過把事情鬧大,這樣屢屢威脅,「除非法院判決,我一毛錢都不給。」
對於這樁案件,康凱不認識楊男,認為楊男所言都是假的,「我覺得這些東西很無聊,本身就是要跟我們騙錢,我跟雨婷也不談這件事。」至於是否犯重婚罪?他說兩人僅有辦過婚宴,沒有登記結婚,「主要因為雨婷的兩個孩子要接受我還需要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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