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立明上《新台灣加油》指出,根據槍砲彈藥刀械處罰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凡是政府公告違禁之槍砲彈藥刀械,均不得持有或販賣,而十字弓就是其中之一,內政部明文公告不能持有,「你這不就擺明持有?我不管是你爸爸(孫鵬)持有還是媽媽(狄鶯)持有,你就等於犯罪了。」認為孫安佐恐已觸法,不過警方昨是認為犯罪事證仍有待商榷。
姚立明上《新台灣加油》指出,根據槍砲彈藥刀械處罰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凡是政府公告違禁之槍砲彈藥刀械,均不得持有或販賣,而十字弓就是其中之一,內政部明文公告不能持有,「你這不就擺明持有?我不管是你爸爸(孫鵬)持有還是媽媽(狄鶯)持有,你就等於犯罪了。」認為孫安佐恐已觸法,不過警方昨是認為犯罪事證仍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