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阮經天衰涉偽造文書 買中古車殼無妄受災

阮經天今年2月因買車殼涉偽造文書挨告。(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阮經天今年2月因買車殼涉偽造文書挨告。(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記者吳昇儒、俞肇福/基隆報導〕藝人阮經天日前才驚傳摔車意外,幸無大礙,但他今年2月透過車商向日本購買車殼,卻疑因車商想要逃漏稅,反害他被關務署基隆關依涉犯偽造文書罪函送法辦。基隆地檢署昨偵結,認為阮經天並未經手購車報關事務,予以不起訴處分,但阮經天仍得面臨行政罰款,並補齊漏報稅金。

處分書指出,阮經天是透過益新國際車業股份公司董事長曹錦明,向日商公司以200萬日圓(約台幣53萬元)購買中古車殼,但卻在報關的發票上,將車殼價值改為900美元(約台幣3萬元),疑想逃避關稅反被揪出,因發票上登記買主為阮經天,海關人員將他函送法辦。

阮經天在檢方偵訊時表示,自己花70萬元向曹男購買Honda(本田)中古車殼,但對方向誰購買、價格為何?他不知情;因車殼不能登記辦理過戶,所以會將買主的身分登記在發票上,證明車殼所有權人是自己。

檢方調查,曹男向日商購買中古車殼,轉售給阮經天,但日商公司依當地法規建議以重量計價報關,若有必要再補稅即可,便另開立總價900美元發票給曹男報關。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