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國家語言發展法》公聽會 鄭麗君籲尊重多元先拚通過

文化部長鄭麗君出席「國家語言發展法」公聽會。 (記者陳逸寬攝)〔記者楊明怡/台北報導〕文化部昨(23)日舉行《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因為是7月3日公告文化部版本草案後唯一一場,有近170名民眾到場,甚至有團體特地半夜從南部包車北上。

面對輪番上台要求「國家語言」排除華語、廢除注音符號的民眾,文化部長鄭麗君釋出極大誠意,除全程聆聽、做筆記回應外,也現場承諾明年開始編列台語頻道籌備預算,著手制定台語復振辦法,希望大家支持,讓草案儘速送行政院,下個會期送進立法院。

鄭麗君說,她尊重、理解發言者因過去一元語言政策遭長期打壓和歧視的心情,但每種語言都是美的,「華語也美,錯誤的是一元政策」,民主社會尊重每種語言,文化部不可能以法律排除特定一種。

文化部舉行「國家語言發展法」公聽會。 (記者陳逸寬攝)針對草案第七條「研訂標準化之國家語言書寫系統」,桃園市台語文化學會從公聽會開始前就在門口舉牌,指《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用字錯誤;台灣羅馬字協會也強烈訴求廢除注音,改用羅馬拼音教學;鄭麗君回應,書寫標準由教育部制定,文化部會協請教育部建立滾動檢討機制,目前的書寫系統已不僅有漢字,也包括羅馬字,請大家「先不要排除任何一種書寫系統」,而是一起來改善。

另外,鄭麗君強調《國家語言發展法》是基本法、是綱要,行政要透過施行細則跟辦法進行,「法」通過了,相關部會才能在「法」的原則下訂施行細則、訂辦法,「如果它沒有訂,它就是失職」,文化部會在法案第十六條增列要求主管機關制定施行細則的文字,希望仍有疑慮的民眾相信她和文化部。

鄭麗君說,「歷史要進步,不是一個人走一百步,而是一百個人一起走一步」,期盼透過表達和相互理解取得共識,《國家語言發展法》能盡快通過,「那我們就不只走了一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