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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7天後才喊告陳冠希?林志玲律師說出真相

林志玲上週無端被陳冠希怒罵。(資料照,記者胡舜翔攝)

〔記者賀靜賢/台北報導〕林志玲上週三被陳冠希在微博怒罵,事情經過了4天後水落石出,雖然陳冠希方面仍然死不認錯,但事情已經接近落幕。一直低調應對的林志玲,昨天由北京的經紀人葉可棠發出聲明,首度批判陳冠希公然侮辱,並且認為陳已經侵害了林志玲的名譽權,造成巨大精神損害及潛在的經濟損失,聲稱保留法律追訴權。

不過,外界好奇,為什麼林志玲在事件已經落幕時,才發此律師信表示保留法律追訴權?對此,葉可棠表示,因為林志玲要知道事情的全貌,才會有行動。

上週三晚間,陳冠希突然在個人微博上,怒譙林志玲是醜陋至極的婊子;林志玲表示完全不認識陳,到了上週五,陳冠希才公開表示林志玲惹火他身邊重要的人,這時候才知道,原來是林志玲所參加的中國節目《我的新衣》,在選角時踢了陳冠希的女友秦舒培,而因為負責聯繫的經紀人,向秦宣稱林志玲阻撓,讓陳冠希相當不滿,為女友出頭。

林志玲向來以高EQ著稱,其職業生涯中很少宣稱要告人。(林志玲提供)林志玲向來以高EQ著稱,其職業生涯中很少宣稱要告人。林志玲提供(記者賀靜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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