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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董遭罵「漢奸」官司勝訴 獲賠40萬損害賠償金

周杰倫先前無端遭公眾微信帳號「微秀生活」痛批是「日本漢奸」、「賣國賊」,讓他氣到一狀告上中國北京法院,並要求損害名譽賠償金額60萬人民幣(約台幣300萬元)。(翻攝自網路)

〔記者陳昱均/綜合報導〕去年「周董」周杰倫無端遭中國公眾微信帳號「微秀生活」痛批是「日本漢奸」、「賣國賊」,甚至被形容是「一坨屎」,要他「下18層地獄」,這種詆毀他人名譽的說法讓周杰倫方面忍無可忍,一狀告上北京法院,並要求損害名譽賠償金額60萬人民幣(約台幣300萬元)。此案歷經8個多月後,終於有了結果,法院在一審中宣判周杰倫勝訴,而敗訴的公眾微信帳號「微秀生活」需賠償周董8萬人民幣(約台幣40萬元)的經濟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周杰倫在這場官司的一審中取得勝訴,被告方則被判需賠償周董8萬人民幣(約台幣40萬元)的經濟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杰威爾提供)

據《新浪娛樂》報導,北京朝陽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經營公眾微信帳號「微秀生活」的北京人和書畫院先前刊載的一篇文章中,所寫的「日本漢奸」、「賣國賊」、「一坨屎」、「賊眉鼠眼」等頗具攻擊性的詞語,已經對周杰倫構成侵權和誹謗。周杰倫方面當時也怒批該篇文章荒誕無稽,也指稱這是公然捏造事實及惡意中傷侮辱,這種踐踏他的人格並抹黑他形象的舉動,已經對他的名譽和身心都帶來極大的傷害,因此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行為、公開賠禮道歉,也須負擔其經濟、精神方面的損失60萬人民幣(約台幣300萬元)

在開庭時,原告周杰倫並沒有親自到場,而是由委任的2名代理律師出席參加,而被告方「微秀生活」則也未親自到庭,法院便按照「缺席」來審理。而事發後,該篇涉案文章已經遭刪除,只是仍有一些網站為了增加網站點擊率而轉載,之後被告方的所有微信公眾平台也都遭下線處理,加上原涉案文章早已被刪除,因此周杰倫方面便表示不會再堅持第一項訴訟請求,也就是刪除原涉案文章。

法院審理後,則認為本案中因原告認可涉案文章已經刪除,涉案微信公眾號也已搜索不到,但因為無法舉證證實文章中話語的真實性,所以對原告提出的「誹謗」罪名予以採信,也認為這種行為確實已經對周杰倫的形象造成醜化,讓其蒙受精神和經濟方面的損失,因此在一審判定北京人和書畫院構成侵權,需賠償周杰倫經濟及精神損害撫慰金8萬人民幣(約台幣40萬元),並在騰訊網上發佈道歉聲明,刊登內容則需由法院審核。

庭審結束後,原告周杰倫方面的的代理律師則向《法制晚報》記者表示,目前他們只對北京人和書畫院提出民事訴訟,若在此次訴訟後,還有其他侮辱、貶損、醜化周杰倫的情況出現,他們就不會再姑息,會直接向公安局報案,來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不少網友看到法律終於還給周董一個清白,開心表示:「就應該有多一些這樣的案例!反對網絡暴力」、「自作孽不可活,沒事黑別人會遭報應的」、「恭喜小公舉獲得遲來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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