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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佳比雞排妹無腦 」嗆聲酸民挨告

王思佳被罵「比雞排妹無腦」,憤而對網友提告。(取自王思佳臉書)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自由時報》電子報今年1月23日,以「王思佳見血哭哭 『心比腳痛』暗指網友?」為題,報導藝人王思佳上節目表演時,鞋跟不慎卡住舞台凹槽,導致她在舞台上重摔臀部、膝蓋濺血。當時一名蔡姓網友RinceX(台階上的太陽神)將報導連結PO上PTT,還在文章底下留言:「王思佳所做所為都比雞排妹還無腦。」遭王思佳怒控誹謗,後來蔡男當庭向王道歉獲原諒並撤告,台北地檢署今將蔡男不起訴。

該名網友後來在ppt發文道歉,王思佳決定原諒撤告。(取自ptt)

檢察官根據PO文IP,發現該名網友是在新北市的住處上網PO文,檢察官傳喚蔡男和王思佳出庭,發現蔡男是年約20多歲的大學生。蔡男當庭向王思佳致歉,指他非常後悔這麼做,希望王思佳能原諒,他也願在網路發文向王思佳道歉。王思佳見對方道歉且有誠意,決定撤回告訴。

這名網友後來在PTT發了一篇「給王思佳小姐的道歉文」,內文指自己因一時不察,對王思佳小姐的名譽造成損害,實感抱歉,「在此感謝王思佳小姐讓敝人上了一課,勿以惡小而為之,一時情緒發言,可能造成莫大傷害,敝人語言掌握度尚嫌不足,懇請王思佳小姐原諒。」文末也發表聲明,指「本人已感受到您的誠意,了解您係出於誤會。」表示不會追究相關責任,僅希望社會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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