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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不履約、不理會 故宮打智慧財訴訟竟滯原點

2018/10/16 21:00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中國過去就以仿冒盜用出「山寨」大名,還因此曾被歐洲媒體指為世界仿冒冠軍。令人氣結的是,防不勝防固然已很頭痛,即便是抓到確實證據,想以訟止盜還未必可行。

國立故宮博物院文物圖像屢遭遭北京故宮盜用並出版為畫冊,如《富春山居圖》、《谿山行旅圖》、《早春圖》等,前故宮院長馮明珠曾主張「補授權」方式,變相將「盜印」合法化,政黨輪替後,採取積極手段,決定向北京故宮提起訴訟,沒想到北京方面根本置之不理,擱置不受理此案,甚至不願提供任何受理或不受理的文件,故宮文銷處副處長王耀鋒說,中國法院或許認為「平面文物的照片沒有攝影著作權」,但不作任何准駁或進入訴訟程序,確實是匪夷所思前所未見。

故宮於今年三月就法律顧問浩信法律事務所建議,以北京故宮出版社及其總編輯薛永年為被告另提訴訟,若中國的法院核予立案,故宮將再考慮是否撤銷對北京故宮博物院提告,以符合中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但直到八月底,故宮又收到通知,需出具可供訴訟的證明文件(即兩岸圖案來源證明文件,證明攝影的創作是台北故宮的智慧財),透過海基會到海協會,然後再到中國的法院,最終還要等能不能成案。王耀鋒不諱言,跟中國打智慧財的訴訟是條遙遙無期的道路,最怕的還是對方不當一回事。

類似的案例,還有多年前北京出版商蘇音公司盜印故宮授權台灣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四庫全書》,當時出版20套,每套單價就要人民幣600萬,沒想到馮明珠以補授權的方式簽訂授權契約,要求蘇音應付單套權利金人民幣195萬,當年在立院就被質疑是「讓盜版就地合法,變相鼓勵盜版」,更沒想到的是,契約也形同廢紙,因為蘇音遲遲未依約付權利金,故宮只好宣布契約中止,重新訴訟,等於又走回原點。

故宮收藏《富春山居圖》。(翻攝自故宮)《谿山行旅圖》。(翻攝自故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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