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痛批姚元浩道歉內容 王心凌說他不是XX

王心凌公司無法接受姚元浩的道歉文。(天晴提供)〔記者陳慧玲/台北報導〕王心凌內褲床照外流事件,拍攝者姚元浩未在第一時間向王心凌道歉,直至今天才在臉書道歉,表示要「一人承擔」,但王心凌所屬天晴音樂不買單,今晚對姚元浩發出多項質疑。也批姚元浩三十五歲了還不像個「大人」。

天晴音樂聲明提到:

關於姚元浩先生的臉書文,由於媒體朋友紛紛詢問本公司回應,天晴音樂謹在此一次說明如下:

1.首先需要解釋何謂偷拍

事件起因於,王心凌於午睡中,不知情狀況下被姚先生未經允許即自行拍照 聲音吵醒。 此舉就叫「偷拍」。

心凌醒後發現對方已拍攝照片,當下請對方刪除照片。 姚先生指稱此舉不是「偷拍」,並稱「心凌和他都清楚」,令人不解為何自己 所為一再要拖心凌下水共同承擔。

2.請姚先生清楚解釋,對於照片外流,以及網路酸民對於王心凌之霸凌文字的 處理方式是甚麼?他說已報警與委任律師處理,處理的是甚麼部分?是否對網路上流傳照片者提告?是否在追查照片流出原因?

天晴音樂並表示:

從媒體報導事發至今第三天,我們只看到姚先生不斷卸責,完全無法交代手機 未送修未遺失並供稱已刪除的照片,到底如何外流?事發至今日姚先生臉書發文前,姚先生與其公司於私下與公開聲明均未曾說過 一聲抱歉,僅由所屬經紀公司人員打電話要求本公司「一同面對」。 我們的疑惑是,「道歉」應該是最基本的做人道理,也是觸法者第一時間該說的 話,不解為何超過三十五歲並且已成年的「大人」,卻完全不懂做人的道理。 最後才在輿論壓力之下,於臉書 PO 出邏輯不通的文字。風波由姚先生「偷拍」引起,責難不該施予心凌身上。

風波與責難本都該由姚先生一人承擔。我們最想知道的是,姚先生到底怎麼承擔?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你可能還想看 more
今日熱門